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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对华出口肉类管理规定
来源:海关总署 | 时间:2021-01-19 09:07:38 | 浏览:3885
2021年1月13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CH-210号公告,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及肉制品要求。
向中国出口的美国生产企业在屠宰和加工禽肉及禽肉产品之前需经过FSIS批准,并在GACC网站公布。生产企业在GACC网站上发布后, 将被添加到食品安全检验局现行的出口到中国的合格工厂名单中。此列表可通过FSIS(202)720-0082或(855)444-9904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