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号),自2011年4月1日起对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商品目录见附件1)实施进口报告管理。商务部委托我会负责组织实施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按照《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0号)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
一、进口报告管理范围:
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具体商品税号见附件1),目录外的肉类及副产品不需要备案。
二、肉类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备案及申报流程
(一)企业备案流程
1.请将上述两项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依次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不接收网盘和压缩包形式)添加为邮件附件,文件大小请尽量控制在10M以内。
2.请将上述第一项《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填写后以word文档(.docx)格式保存(无需签字加盖公章)添加为邮件附件。
3.请将包含以上两个附件的邮件发送至商会肉类备案负责人邮箱(87109811@cccfna.org.cn) 邮件标题应为“企业名称-肉类备案申请材料”形式,并按邮件一般格式填写正文部分。
4.商会肉类备案负责人收到备案材料后,将根据材料情况,通过回复备案表中企业填报人(作为联系人)邮箱通知备案结果,或告知企业补全、修改相关信息。企业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将发送备案成功邮件及操作指南。
联系电话:010-87109811
联系传真:010-8710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