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关税和外汇委员会2016年11月会议材料,日本财务省计划将中国5国从发展中国家关税减免名单中剔除。理由是日本认为这些国家经济不断发展,援助的必要性已经下降。日本政府将从2017年度开始逐步实施此次政策变更,过渡期为三年。
特惠关税又称优惠税,是指进口国对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税或减免税待遇。这项制度与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等相同,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享受特惠关税的国家几乎全部免除了化学品等的关税(平均3%以上)。虽然日本目前也有将具备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剔除的规定,但此次将新增加“连续三年被世界银行认定为中高收入国家,且该国出口额占全球1%以上份额”这一规定。根据新规定,中国、墨西哥、巴西、泰国和马来西亚这5国将不再被列入适用对象,为此日本政府将在近期修改政令。
特惠关税新标准涉及我对日本出口的391种产品,其中农产品共17类,包括鳗鱼、鲭鱼、扇贝、笋、姜等。其中鳗鱼、牛蒡、松茸等大部分产品早在2014年就因占日本进口产品份额较高,而陆续取消了特惠关税税率。本次新增的醋制生姜税率将从9%上调到12%,酒精饮料则每升增加8.4日元的进口关税(详情见下表)。
下一步,食土商会将继续关注、跟进这一事件,积极应对。相关企业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会联系反馈。
表. 日本拟取消特惠关税的中国农产品产品名单
关税号 |
主要品种 |
实行税率 |
特惠税率 |
0706.90ex |
牛蒡(鲜及冷藏) |
2.5% |
免税 |
0709.59ex |
松茸(鲜及冷藏) |
3% |
免税 |
0712.90-2ex |
笋(完整及条状、粉状加工产品)(烘干加工产品) |
9% |
7.5% |
0910.11-2-(2)-Bex |
姜(使用盐水、亚硫酸水等保存溶液加工储存的产品除外。)(未经研磨、粉碎加工的产品)(零售用容器分装的产品除外。)(鲜姜) |
2.5% |
免税 |
0910.11-2-(2)-Bex |
姜(使用盐水、亚硫酸水等保存溶液加工储存的产品除外。)(未经研磨、粉碎加工的产品)(零售用容器分装的产品除外。)(烘干加工的完整产品及鲜姜除外。) |
2.5% |
免税 |
1212.99-2ex |
食用果实果核、仁及其他植物性产品(其他产品中,杏、桃(包括油桃)、或李子果核及果仁以外的产品) |
3% |
免税 |
1604.15 |
鲭鱼(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完整产品及部分产品当中,精细切碎加工产品除外。) |
9.6% |
7.2% |
1604.17 |
鳗鱼(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完整产品及部分产品当中,精细切碎加工产品除外。) |
9.6% |
7.2% |
1604.19ex |
鱼翅(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完整产品及部分产品当中,精细切碎加工产品除外。) |
9.6% |
7.2% |
1604.19ex |
其他鱼(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完整产品及部分产品当中,精细切碎加工产品除外。) |
9.6% |
7.2% |
1604.32ex |
鱼子酱代替物 |
6.4% |
4.8% |
1605.10-2ex |
蟹(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未装入气密容器的产品)(不含米的产品) |
9.6% |
7.2% |
1605.55ex |
章鱼(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除烟熏产品以外)(未装入气密容器的产品) |
9.6% |
7.2% |
1605.56ex |
蛤、鸟蛤以及舟贝(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除烟熏产品以外)(未装入气密容器的产品) |
9.6% |
7.2% |
1605.59-2ex |
扇贝(扇贝科。扇贝属、栉孔扇贝属、海扇贝属的产品以及干贝除外。)(加工或经储存处理的产品,除烟熏产品以外) |
9.6% |
7.2% |
2001.90-2-(5) ex |
使用食醋或醋酸加工或储存处理的姜(未添加砂糖的产品) |
12% |
9% |
2206.00-2-(2) -B-(b)ex |
其他发酵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以上的产品)(发酵酒(清酒除外。)与第 20.09 项或第 22.02 项产品的混合物、以麦芽为部分原料的发泡性产品除外)(其他产品) |
42.4 日元/升 |
30.8 日元 /升 |
资料来源:日本关税和外汇委员会2016年11月24日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