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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氟唑菌酰胺进口限量标准
文章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16-03-07

据欧洲食品安全局3月3日消息,依据396/2005第12章的规定,2月5日该局批准发布部分作物中氟唑菌酰胺的进口限量标准修订结果,具体如下:

商品名称

现有限量(mg/kg)

修订限量(mg/kg)

杏仁

0.01

0.04

巴西坚果

栗子

榛子

夏威夷果

山核桃

松子

核桃

其他根茎类蔬菜

0.1

--

萝卜

0.1

0.2

皮可食用植物

0.01

0.2

皮不可食用植物

0.01

0.15

西兰花

0.07

2

大白菜

0.07

4

刺菜蓟

0.01

9

芹菜

茴香

食用大黄

大米

0.01

5

巴氏杀菌果汁

 

0.3

葡萄干

 

2.9

红酒

 

0.2

甘蔗

0.0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