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公布的数据,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共有109批产品遭其通报。其中,警告通报5批、信息通报42批、禁止入境通报62批。
(一)受阻产品类别
受阻产品主要是食品和饲料(66批,占60.55%)、食品接触产品(43批,占39.45%)。
(二)受阻原因
1、食品接触产品
(1)重金属迁移含量超标。
(2)有毒有害物质(如甲醛、芳香胺等)含量超标。
食品接触产品中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迁移量超标是我国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如6月份中国出口至法国的密胺碗中因检测出甲醛迁移(96.7mg/kg)而被拒绝进口;6月份中国出口至芬兰的珐琅盘子因检测出铅物质迁移(2.6mg/dm²)而被拒绝进口;4月份中国出口至意大利的电烤箱烤架因检测出镍物质迁移(1.413mg/kg)而被拒绝进口。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1935/2004/EC规定,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1)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2)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欧盟关于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指令(84/500/EEC)规定,可灌注的食品用陶瓷碗、杯、瓶等容器中铅、镉的限量值为0.3mg/L。欧盟关于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U)No10/2011规定,塑料类食品接触器具总迁移不得超过10mg/dm²,重金属迁移限量要求为钡≤1mg/kg、钴≤0.05mg/kg、铜≤5mg/kg、铁≤48mg/kg、锂≤0.6mg/kg、锰≤0.6mg/kg、锌≤25mg/kg,初级芳香胺(PAA)不得检出(≤0.01mg/kg)。
2、食品和饲料
(1)农药残留风险。如6月份我国出口至意大利的杨梅因检出多菌灵(0.270mg/kg)而被拒绝进口;6月份我国出口至捷克的绿茶因检出毒死蜱(0.011mg/kg)、扑虱灵(0.2mg/kg)、啶虫咪(0.52mg/kg)和吡虫啉(0.23mg/kg)残留而被拒绝进口。欧盟关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动植物源饲料与食品内部和表面的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量水平的(EC)No396/2005号法规,该法规统一协调了欧盟农药残留的设定原则,简化了现有的相关法规体系。对于没有设立残留限量的农药,和日本一样,欧盟一般也是要求小于0.01ppm。食品或农产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标准,将被禁止进口。为增加透明性和便于查询,欧盟建立了数据库,相关出口企业可以在欧盟官方网站搜索适用于每个作物和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
(2)花生中黄曲霉毒素含量超标。如6月份我国出口至德国的花生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237.2µg/kg,总量=339.7µg/kg;5月份出口至罗马尼亚的花生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39.63µg/kg,总量=54.26µg/kg;3月份出口至意大利的花生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6.2µg/kg,总量=6.9µg/kg。黄曲霉毒素含量超标是我国输欧花生遭通报的一大原因,根据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法规(EC)No1881/2006修订文件,供人类直接食用的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为2μg/kg,B1+G1+B2+G2的限量为4μg/kg;食用前经分拣或其他物理处理的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为8μg/kg,B1+G1+B2+G2的限量为15μg/kg。
(3)农产品中检测出禁用物质。如6月份我国出口至比利时的的冷冻兔肉因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呋喃唑酮(AOZ)而被拒绝进口。欧盟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具有严重的致癌、致畸胎等毒副作用,1995年起欧盟禁止硝基呋喃类药物在畜禽及水产动物食品中使用。
(4)含非法转基因大米。如6月份我国出口至西班牙、比利时、法国的作为饲料的60%氯化胆碱因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大米Bt63而被拒绝进口。
新的转基因食品或食品成分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有足够的资料证明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无不利影响,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2008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大米产品中含有未经认可的转基因有机体Bt63的相关紧急措施》决议,要求自2008年4月15日起,中国向欧盟各成员国市场出口的大米制品必须附有不含转基因有机体Bt63的检测分析报告。
(5)缺少健康证书。如6月份出口至英国的料酒、出口至罗马尼亚的调味汁因缺少健康证书而被拒绝进口,出口至英国的芝麻花生酱因缺少健康证明和产品认证分析报告而被拒绝进口。欧盟认为缺少健康证书具有假冒伪劣产品风险,因此不予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