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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61号)
文章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15-06-08

 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中国苹果获准出口美国。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苹果出口美国。

附件: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doc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20日